三教文〔2020164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各级各类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三门峡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等祥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三门峡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三门峡市域内依法注册可供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一)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具有承担一定规模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课程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交通等服务的单位。

(二)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并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推荐条件

(一)建筑及附属设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符合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课程设置需求;周边环境适合生活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具备良好的育人氛围。

(二)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从事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的教学指导及管理工作。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工作人员中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工作队伍人员数量应满足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教研和培训活动。

(三)课程设置要充分衔接和体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要求,突出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体现课程的自主性、探究性、创造性和趣味性;充分体现学生发展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的要求;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特点。

(四)社会实践活动应当按照活动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来实施;活动项目设置具体内容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性的设置;同时鼓励开设有地方特色的活动项目,鼓励各地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实践基地健康发展。

(五)有中长期和近期发展规划及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教学和后勤管理机构、制度健全。

(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七)曾被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中小学环境教育基地、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等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分配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市、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县(市、区)教体局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以正式文件将确定的推荐单位上报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采取资料评审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和挂牌。各县(市、区)教体局可推荐2-3个单位,市直及主城区周边单位自愿申报。

五、管理考核

为确保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保障创建工作各项政策的真正落实,市教育局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对挂牌满2年的基地进行复查。对发展缓慢、社会反应不良、不能较好履行育人职能的单位,予以整改;对违背国家教育目标,达不到教育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全市通报,并取消其教育基地资格。

同时,市教育局等部门将遴选部分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作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通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帮助学生了解国情、了解家乡文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如实完整填写《三门峡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2),并经各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后上报。

(二)佐证材料,申报单位须对照考核标准(见附件3、4)提供各项佐证材料:课程建设需提供反映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活动教材或特色课程建设的相关材料;已开展活动情况需提供活动组织、过程管理、考核评价、保障措施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其他方面需提供单位简介、资质证明、相关许可证、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共同推进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评价机制,要把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对基地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表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毕业生学业评价体系。

(三)强化安全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实践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对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成才观,争取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更好地发挥教育服务功能,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以正式文件将推荐基地名单及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6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

联系人:郝晓丽

 话:2816673  

 箱:973735316@qq.com

 

附件:1.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三门峡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3.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考核标准

4.三门峡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考核标准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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